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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二月, 2009

兩周一聚︰春

在紐約,四季有較明顯的變化。
冬天凍了這麼久,手手腳腳都乾涸了,我期盼在紐約的第一個春天。
到了春天,天氣暖和了,找一個周末,早早起來搓麵團焗麵包。然後我會帶著清水牛油果醬水果麵包,一兩本閒書,和東尼往中央公園去。那時我會把果醬和牛油塗在麵包上,在草地上樹蔭下慢慢吃。
春天,我還要去華盛頓看櫻花,穿裙子出街,把絲巾圍在脖子上,帶相機影那春天的生氣。
厚重的大衣、累贅的圍巾冷帽手套,我快要與你們暫別。
春天快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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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網友的「春」︰
南杏, 周游, michelle, readandeat, arthrunz, yaya, mad dog, 軍師奶, 木棉_簡單快樂, 芸, longqt, 加燦, 揚眉女子, 孜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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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上書

中午十二時二十四分,一個白髮的DHL叔叔出現在我家門前。
他遞上小儀器給我簽名,然後給我一個包裹。留下一句 “Have a good day!” 之後迅速消失。
我一瞄那包裹已知道是什麼。只用了三秒時間拆開包裝,吸了一口氣,拉出來,這本書終於出現了。

我翻了幾頁,開始想,我究竟應該在哪兒看這本書呢?
我想去中央公園的 Literary Walk,不過下午會下雨。
但是我真的很想與中央公園一起分享這本書。
或許是中央公園的環境令我減低罪惡感——好像在偷窺我喜愛的作家的隱私。
算了吧!中學時看見皇冠版張愛玲著作的扉頁上《小團圓》三個字,已經很好奇想知道是什麼,到了今天終於拿在手上,不要婆婆媽媽了,想看便看,如不,你為什麼要預訂?
這幾天《小團圓》都在我心上,各大媒體的報導已令我如坐針氈。好了,我應該會今天開始看的——起碼看了宋以朗先生所寫的前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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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網上書店「博客來」的服務非常快速,書出版了三天我已經收到了,各位海外網友可考慮在這網站訂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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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ther Day of a Housewife

與幾個朋友談過,都說不喜歡當代藝術,完全不明白藝術家想表達什麼。
我雖然常常去MoMA,但有很多展品我看不明白,有時看到太「特別」的展品,真的想打人。
幾日前去MoMA,看Here is Every: Four Decades of Contemporary Art. 這裡展出了近四十年來的當代藝術,各種媒體也有,主要是呈現這幾十年當代藝術的發展。
看見這些,唯有報以一笑︰
 

不過,有時只要一點好奇心,驅使自己走入當代藝術的展覽場,還是有機會遇到驚喜,好像這個1972年泛美航空(Pan Am)平面廣告︰

原來早於70年代初,廣告人已懂得把異國風情的畫面呈現在觀者前,讓人的幻想力飛到老遠,燃起旅遊的慾望。
還有這個名為 “Another Day of a Housewife” 的錄像作品。日本藝術家Mako Idemitsu拍下一個家庭主婦的日常生活︰起床、刷牙洗臉、洗碗、洗衫、買東西、食飯、講電話、看電視、睡覺,影像不斷重複。片中的主婦背後還有一小電視,熒幕中是一隻眼睛。藝術家這樣說︰
This video was made in those days when I was really fed up with being a house wife. In the endless repetition of routine house chores I noticed another “me” was watching the house wife “me.” Who am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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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劇中頭獎

紐約的Metropolitan Opera最近推出 “Weekend Ticket Drawing” 活動,每星期歌劇院都會預留週末場的若干位置給公眾抽籤,抽中的話,便可以超值價25美元坐原價120或220美元的位置看歌劇。
東尼參加了這星期的抽獎活動,第一輪抽不中,只得waiting list,但第一輪的票子沒有全部賣出,第二輪到他了,於是他用50美元買了兩張原價合共240美元的票子。雖然位置不是太好,但實在太抵了。
今個星期六的劇目是Adriana Lecouvreur。我們沒有看過,也完全不知道內容,劇名也不懂讀。今晚東尼專程買了一隻DVD來預習。我沒有太留意,不過歌曲很好聽,場景是法國宮廷,戲服華麗,第三幕還有一場十幾分鐘的舞蹈過場,看來這戲很抵睇。
不過更加抵的是,這個週末登台演出的是三大男高音之一的Domingo。他這次演出是歌劇院慶祝他四十週年的歌劇生涯,四十年前他就在Metropolitan Opera首次登場,演的劇目就是這齣Adriana Lecouvreur。週六的表演,更是此劇目08-09劇季的最後一場。
這次可算是中頭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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琦溫絲莉

拜託,各大傳媒不要再叫她做「肥溫」了。無錯,十二年前她是有點肥,不過那是過去的事了,為什麼她還要背著這個稱呼?
人家今年憑兩齣戲橫掃各大電影頒獎禮,最佳女主角女配角也拿下了,還登上了時代雜誌封面,堂堂影后,大家還是正正經經用她的本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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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東尼剛出來工作的時候,有一次午飯,在座女同事談起「我最喜愛女影星」,她們問東尼︰你喜歡看誰呢?
東尼根本沒一個特別喜歡的,不是他要求高,只是他根本沒有想過這個問題,當下只有隨口答︰琦溫絲莉。
據說大家當堂靜哂。
我後來教他,下次有人問你,你答柯德莉夏萍好了,不要答琦溫絲莉。
昨晚看著琦溫絲莉拿著那小金人,他又說起這事,說︰你睇下我幾有眼光!一早已經覺得佢做得好。
得了得了,你最有遠見,一早看穿琦溫絲莉是影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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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浮生路

最近很多網友都寫Revolutionary Road, 也有很多朋友在網上搜尋這齣戲而來到這裡。這戲我在1月時看的,看完後心中湧起很多感受,都寫出來了。不過,看了其他朋友寫的觀後感,我又想寫多一點點。
我們常問April和Frank為何會弄至悲劇收場?不如看看他們的背景吧!我還未看原著小說,只靠電影中的資料推斷。此故事的背景是1955年,二次大戰完結後十年。Frank是打過仗的吧?可能是在巴黎?假設Frank真的上過戰場,整件事就明白很多。一個打過仗的人,劫後歸來,一定追求穩定的生活來填補在戰場上帶來的心靈傷害,也因此五十年代美國出現了「嬰兒潮」。男人從戰場回來娶得美人歸,找份穩定工作,有屋有車便生孩子,哪裡還談理想?
至於April,她的背景我們不太清楚。可能她曾經看過 “We can do it!” 的海報,受到感召去工廠打工,又或是在軍隊裡做些文職工作等等。戰後,她遇見Frank,結婚生子當家庭主婦。這種角色的轉變——由職業女性到家庭主婦,可能令她有點不安吧!
丈夫與妻子兩種角色很微妙。記得東尼說過,為什麼男人(尤其是已婚的) 喜歡用相機或攝錄機拍下妻兒的一舉一動呢?這是因為他想證明自己的能力——能夠帶給妻兒快樂的生活。「他想拍下他的成就!」這是東尼說的話。
如果做丈夫的最引以為傲是妻兒的幸福,那麼當Frank得到升職的機會而決定不去巴黎看來非常合理。眼前是加人工受到賞識,巴黎是未知的將來法語也要重頭學起,你會怎樣揀?
妻子心目中最重要的是什麼呢?是丈夫的前途與家庭的安寧吧!可能有人不同意,不過在April那個年代,這個想法應該不會太脫離現實。April眼見丈夫工作不太開心,自己又與他吵過不停,於是她提議在巴黎重新開始。五十年代,女性開始有點自主意識,一方面仍以丈夫家庭為重,一方面又有自己的主張,這半新不舊的過程確實令April的行為和思想令人難以理解。不過不要忘記,April的建議是她去巴黎找一份高薪的秘書工作,讓Frank去實現理想,而不是April自己去當全職演員實現自己的夢想,這個安排可見到April仍以Frank的快樂為重。
這樣看來,其實他們二人是相愛的,大家都為對方著想——Frank希望升職帶給April快樂,April希望Frank有機會實現理想而得到快樂。諷刺的是,他們二人卻陷在「我給你快樂,你為什麼不快樂?」的糾纏裡,最終悲劇收場。
April與Frank都沒有錯,錯在Kate與Leo演得太好,把我們都迷住了。
舊文︰Revolutionary 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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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生日前的星期日,天氣暖和,我和東尼到中央公園跑步。
我以一貫的龜速霸佔公園的緩跑徑,身邊有大量fit到極的紐約客不斷爬頭。
東尼也不理我,自己跑得遠遠的,只是每隔一段他都會等等我。
終於我半跑半行到東尼稍息的位置,忽然一位臂纏iPod的標準身型金髮美女在我們身邊跑過,東尼隨即說︰你快d買番個野戴住跑步啦。
他說的是i pod的armband, 而他已經講了幾十次叫我買,我忍不住說︰又唔見你買俾我?然後一輪咀的投訴他很久已沒有製造驚喜給我。(如果帶我來紐約是驚喜我真的無話可說。)
東尼投降,說會買給我。
跑完步返家途中,路經中央公園旁的Apple Shop,東尼說不如入去買armband.
我沒有帶iPod nano出來,又不記得那是第幾代的iPod nano,只能粗略向店員描述它的特徵,店員說我那iPod nano太舊了,現在售賣的armband都不適合,更加沒有那舊款的armband.
買不到armband也算了,不過一場來到Apple Shop,不如玩玩他們的小玩意吧!於是我們便拿起iPod touch玩了一會。
東尼見我一邊玩一邊說「幾好喎」「唔錯喎」,快要掉進apple的陷阱,見勢頭不對,拉了我走。
但自此我對那iPod Touch念念不忘。
生日那天我問東尼有沒有生日禮物?
沒有呀!
我說︰我以為你偷偷地買iPod Touch俾我!
東尼的樣子好像很後悔沒有預備禮物,也難怪他,其實我們很少送禮物給對方。
星期六,我提議去申請了破產保護令的電器店 Circuit City 看有沒有便宜貨。
我們當然是全紐約市最遲知道Circuit City  “Everything must go” 的人,去到這個「斷電城」只見到用來玩wii fit的yoga mat,超級大部的電視和大喇叭,被玩到爛的數碼傻瓜相機,還有一大堆冷門CD和DVD。
離開「斷電城」,去了隔鄰的 Best Buy逛了一會,東尼說,好啦,我們去Apple Shop買iPod Touch.
真的要買?我說不如再試玩一會才決定買不買吧!
結果我們去到Apple Shop,在芸芸眾多iPod Touch中,拿了一部有Bejeweled遊戲的出來試玩。
一見到Bejeweled我便知道這次逃不掉,因為這個寶石遊戲是東尼的最愛。在iPod Touch裡的Bejeweled,比他在palm裡玩的Bejeweled強百倍,東尼玩了一會,幾乎不用再想買不買了。
其實當我們在第五大道上步向Apple Shop那刻,都知道最後一定會買。
Apple的小玩意真的令人難以抗拒。
東尼還為我選了一個深紫色的case來保護那iPod Touch。我本來看中一個粉紅色的,東尼卻說那是「二十會」的顏色,他遞上深紫色那個說︰嗱,呢個就係「三十會」啦。果然,深紫色比粉紅色好看多了。
付錢的時候我再次查詢armband的事,這次我有準備了,拿出我的iPod Nano出來,還沒開口問,店員隨即說︰ok, you can get a 10% discount.
我和東尼呆了兩秒,10% discount? 攪什麼呀?原來他以為我們要trade in那部iPod Nano.
或許我的iPod Nano真的太舊了,但是我可沒想過要在臂上纏著一部iPod Touch來跑步。
所以,我仍會保留這部第二代的iPod Nano. (經過店員的一番查考後,證實了這是第二代。)
那部iPod Touch買回來後,我便下載了Bejeweled、聖經、一套六冊的Jane Austen和電影Shakespeare in Love.
很好用啊!星期日下午東尼在二手唱片店尋寶的時候,我便玩Bejeweled和看Sense and Sensibility. 東尼說有了iPod Touch就不怕我悶,他可以花時間慢慢看。我心想,同樣道理吧,下次我買衫時你便可以玩Bejeweled了。
這就是我的生日和情人節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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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團圓

本來今天不打算寫些什麼,不過在網上書店閒逛的時候突然發現︰
張愛玲《小團圓》
為何這本書會出版的?清楚記得,張愛玲曾囑咐宋淇先生要把《小團圓》的原稿銷毀,不知怎的,現在又出版了。
2007年10月我寫過一篇博文︰
那本神秘的《小團圓》尚在人間,不少人相當興奮,都盼望有一天能順利出版,好與胡蘭成的《今生今世》比照閱讀。 
我找出1995年7月買回來的皇冠版《傾城之戀》,扉頁張愛玲全集的目錄中,還有《小團圓》這個名字,看來皇冠本是想出版的,後來倒是張愛玲不願意了,乾脆把原稿收起來。 
把往事整理好了,想清楚,寫出來,幾番修飾,把真事隱去,只寫願意寫的,可還是後悔了,沒有公開,但也不捨得自己毀掉,只有在遺囑交待別人幫她銷毀。 
所有人都捨不得把它毀掉,因為它太重要了,那是一塊重要的方塊,補上這塊,張愛玲的前半生、她的戀愛故事就大致上完全了。 
昨天看了這個報導,心中也有一點驚喜,也盼望原稿有一天會出版。但我很快覺得,別人不想公開,就不要公開好了。知道與不知道,辯解不辯解,於我這個小讀者而言,又有什麼分別。為要滿足我等的八掛心態,就要把她不願公開的公開,好像不太尊重她。 
張愛玲為生命做總結的《對照記》,已是給讀者最好的禮物了。既然她跳過胡蘭成這一章,那就讓它跳過吧!我們總有不願意被別人看見的一面,在心靈的角落有最私密的回憶,永遠屬於自己,旁人休想窺看。 
Jane Austen有大量的信件在她死後被姐姐Cassandra燒掉,原因也是如此吧!今天我們大嘆可惜,說無從知道她與初戀情人Tom Lefroy的種種,可這是Jane Austen與Tom Lefroy的往事,她自己也不堪回首,更枉論公諸於世?Jane Austen有姐姐幫她狠心銷掉,張愛玲孤家寡人,沒人幫她出手,那就只有看皇冠的老總,能否堅持張愛玲的遺願,把它永遠鎖在夾萬裡。 
我們在〈色.戒〉裡找到胡蘭成,在Pride and Prejudice裡找到Tom Lefroy,這樣還不足夠嗎?

 
我的心情很矛盾,一方面覺得張愛玲的意願沒有得到重視,一方面又很想看她怎樣寫自己最刻骨銘心的戀愛,單看這兩句已經夠刺激了︰

這是一個熱情故事,我想表達出愛情的萬轉千迴,
完全幻滅了之後也還有點什麼東西在。
我承認我沒有骨氣,不能堅持到最後,所以當寫完這篇後我便會在網上迅速預訂。第一眼看見這書的封面時產生的憤怒已被她的文字消滅,我恨我自己太愛看張愛玲,以致一點點原則也堅持不到。

也貼上2007年10月寫過的一字一句來諷刺自己。
最後,容我說一句,人死後完全不能話事,所以最好生前立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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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昨晚去的法國餐廳不是什麼名店,只是街坊小館。
我們坐在角落,左右兩桌都是老太太,衣著考究,手指上的寶石戒指重得墜在一旁,手腕上頸上的晶光閃兩閃又隱沒。
聽見右邊那三個老太太用法語交談,我們放下心來,這兒應有質素保證。
侍應送上一小杯魚湯,很鮮味啊!

舖子很小,但有一個衣衫畢挺的老伯伯在角落彈琴,他一直彈,我們一直吃。歌曲流轉︰Some Enchanted Evening, The Sound of Music, Moon River, What a Wonderful World, Bewitched, I wish you love……我們最後忍不住肆無忌憚的望著他,只見他搖頭晃腦沉在自己的音樂中,那個鋼琴已成為他身體的一部份。一首又一首名曲在他手下轉,一點也不覺突兀。
我們吃完主菜,酒保過來與左邊桌的兩位老太太閑聊。言談間酒保透露,彈琴的伯伯曾經幫Edith Piaf 彈琴。
Edith Piaf ? 這可是一個生日驚喜啊!
左桌的老太太似乎也很開心,一邊吃著桌上的田螺,一邊跟著鋼琴輕輕的唱。
有一個穿紅衣的老太太一個人來吃飯,邊喝紅酒邊沉醉。離開前她走到鋼琴前點唱 New York, New York, 老伯伯彈她伴唱,兩個老人家快快樂樂的哼了一曲,我們熱烈的拍手。
我們離開前,請他彈 La Vie En Rose. 老伯伯笑著彈出來,他沒有吹牛說他認識Edith Paif, 只是輕輕彈出那經典的旋律。我們跟著哼,幾乎要跳起舞來。
這些老伯伯老太太提醒我「老」並不是一件壞事。
這晚,非常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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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扮紐約客,買了一個cupcake當做生日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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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拾記

生日這天是應該做一點自己喜歡的事,於是我︰
八時起來與東尼到健身室跑步半小時。(這可不是我喜歡的事,根本悶死人,只是最近忽然頓悟減重的必要性。)
上網、寫博。
去了MoMA,吃午餐,去看Dada和Surrealism的作品,在莫內的荷花池前坐坐。
去中央公園拍照,看湖裡的鴨子、散散步。
回家,寫這篇博。
晚上東尼會帶我去某地方吃飯,他說是法國餐廳,網上食評顯示無論味道和價錢都爆哂燈。
如果三十歲是另一個開始,那麼這開頭也開得不錯。
傳說中的三十歲終於來到,再不能自稱廿幾歲,有點失落。有些衣服我不能再穿,例如粉紅色的裙子、大圓裙、公仔圖案的T恤。不能再戴五顏六色的飾物、記事本的設計不能太幼稚,總之身上不能有太多顏色——過不了自己那關。
不過,三字頭是確立品味和態度的最佳時候。十幾歲時傻更更自信太少、廿幾歲時以為自己曉飛自信太強,只有三十以後看清世情和自身,才懂得以不卑不亢的態度思考和生活。
如何以優雅的姿態生活下去是我開始學習的事。
叁拾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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