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時買鞋都是不要鞋盒的,不過因為要準備聖誕鞋盒,幾星期前買了一對鞋,留低鞋盒備用。
我包禮物的技巧不好,所以我很少包禮物。今早為了準備這個聖誕鞋盒,花了半小時用心的包,結果都算不錯。
把花紙裁好,整個鞋盒有內至外都包上花紙,自己也覺得漂亮。
把前幾天買下的文具、公仔、動物印仔等等放進盒內,心裡希望收到的那位5-9歲的女孩子,會有一個快樂的聖誕。
我不知道她是誰,她住在哪兒,但是我預備這個禮物盒時一直想著她,一直想著一個5-9歲的小女孩會喜歡什麼。
希望這個鞋盒所載的禮物和福音訊息,讓這個小女孩感受到神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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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ration Christmas Chi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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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搬好屋了,不過可惡的Time Warner Cable,竟然沒有上來裝電視和上網,我們兩星期前已經約了時間,現在他們竟然說technican過了七時也來不到便乾脆不上來了,可惡!再約時間上門安裝要等到下星期,這就是美國的客戶服務!我現在又要到barnes & noble上網了。
星期一會飛去倫敦,停留幾天再去瑞士聽女高音Edita Gruberova的獨唱會,這個女高音東尼仰慕多時,他極之期待。
九月八日再見。
這幾天在家裡收拾,把易碎的碗碗碟碟用紙包好,這個動作總令我想起在古董店的日子。
古董店裡最常做的是包古董,這是一種技巧,不是去家品店買一只花瓶然後店員幫你包好那樣容易。同事開始教我包時,拿一個紙巾盒給我練習,做好了,才拿真的給我。
包枕頭最容易,四四方方好穩陣,小型耳壺要先包那個手柄,碗的邊緣最易碎所以要包多幾重紙。
包了紙還要包bubble,這些東西都在附近的文具店大批大批訂回來。每次拆箱都有大量廢物,一袋袋拿去垃圾站,是的,我有時會兼任倒垃圾。
有次要包一對天王俑,有我半個人這麼高,這些當然不用我這些生手,熟手的同事叫苦連天,真是苦差。
據說以前有同事可以用一小時自行包好一隻三彩馬,確是紀錄。包一隻馬,先要逐隻馬腳包,因為馬腳最易爛,然後是馬頭馬身,這樣浩大工程,不是人人做得到。
試過有行家叫助手坐的士拿一隻三彩馬過來,我出去開門,只見他一手付錢給司機,一手拿著用黑色垃圾膠袋套著的三彩馬,然後小心翼翼下車,看著都動魂驚心,無法想像中途如有閃失,真是賣身都賠不起。
現在廚房的碗碟都是由我收拾,東尼不會插手,因為我受過「專業訓練」。
下星期四便要搬上二十條街以後,今天才開始裝箱,因為昨天用了大半天時間上網改地址。
今天做了很多事情,早上做完教會的文書工作,下午開始執書,我的書執了九成,已經用了七個紙箱,還要拿量體重的磅出來磅重量,搬運的工人可慘了,很重,尤其是那些Auction Catalog,又重又佔位置。我自己搬不動,只能把箱踼來踢去。旁邊那一堆是東尼的書,一本也未入箱,不知紙箱夠不夠用。
另外我把自己的衫放入行李箱,完成一半,還有空把亦舒的《塔裏的六月》看完。這可是我看得最快的一次,下午才開始看第一頁,一邊執拾一邊看書,晚上便看完了。
我在anobii給它打了四粒星,我覺得如果亦舒最近是要轉風格的話,這是近作中最好看的一本,纏綿綺麗,但又不像《德芳郡奶油》那樣露骨,也不如《君還記得我否》那樣虎頭蛇尾。整體來說,情節一路都是吸引著我,要不然我才不會一邊執書一邊看書。
這幾天紐約都是32度以上,想不到今夏與去夏都是在高溫下與紙箱為伴。
我有一對鞋,是兩年前在巴黎渡蜜月時在ZARA買的,普通的平底圓頭碎花款式。在香港一直沒有穿,直至去年來紐約,我才穿它上飛機。
那時只帶了兩對鞋過來,一對留著特別場合才穿,這對ZARA「粗著」,自然是穿著它周圍走。
但是紐約的髒是無可避免,記得我初來報到時其中最困擾我的是「鞋底很污漕」。地鐵的污水垃圾也不用說了,一不留神會在街上踩到狗屎狗尿,其他的髒我也不想再形容。於是這對ZARA上的碎花慢慢變成曖昧的灰色,鞋身開始爛,鞋底我也不想去深究了。
進入冬天我天天穿長靴,ZARA被放在一旁。東尼說過一兩次,叫我丟了它,他這人是不輕易丟鞋子的,現在連他也覺得要丟,可想而知這對ZARA殘破得很厲害。
冬天過後我還沒有丟掉這對ZARA,只是把它放在角落。我望著它,到底這是我由花都把它帶到香港再帶來紐約,是有點不捨得,不過快要搬家了,還留來幹甚?我也不會再穿了。今天狠下心,丟了。
這對巴黎的鞋最終在紐約長眠。寫這篇文,做個紀念。
初春,早晨還有點清冷,從中央公園跑步回來,東尼叫我看家對面街的轉角,咦,有一間 “Patisserie”, 落地玻璃封了紙,倒是招牌已做好。香港的新舖是裝了招牌也會用紅紙封著,不到開張之日也不知這店做什麼的。這間卻是先安了招牌,內裡的裝修卻剛剛開始。
我以為它快開張了,期待早晨跑步回來可以買一杯熱可可一個小麵包之類,可是每次經過都只見封了紙的玻璃窗,從夾縫中望進去,人影也沒有,彷彿永遠不會開張。
這樣春去夏來,在氣溫高達34度的今天,它終於開張了。
我入去看看他們賣什麼,原來有麵包有甜點有蛋糕,那個甜品櫃就像在巴黎見到的一樣。我買了一件Opera一件Napoleon,東尼回家我們便可以嚐嚐了。
很可惜,好不容易等到它開張,我卻快要搬走了。不過搬到新地方後,說不定有新發現呢?
最近常去唐人街吃飯,在茶餐廳裡聽到廣東歌,但是沒法辨認出是誰唱的,也沒法聽到唱什麼。男或女唱的都充滿假音,急速的旋律夾了一連串急口令般的歌詞。但這只是個別比較新潮的茶餐廳會播的歌,在唐人街的超市你還會聽到〈幻影〉,菜檔的工人躲在後邊一邊休息一邊看1984年度勁歌金曲頒獎典禮。紐約的唐人街是停頓了的風景,一切還像七十年代。
去年準備過來紐約,在打風和晚上開夜車執屋時,我們都會開收音機。第一次聽〈囍帖街〉時我們都覺得幾好聽,之後我們便常常聽到這首歌。可以說,這是我們離開香港前最後一首知道的廣東歌。
最近的〈年度之歌〉聽過一次,不太深刻,但起碼我聽得到歌詞,已不是太差的了。
想起中學時我必定收看乜乜金曲頒獎典禮,媽媽總是厭惡的說︰都唔知佢唱緊d乜?都唔知有咩咁好聽!好了,現在輪到我講這兩句話,還講得大大聲理所當然。
只能說,我老了。
讀食話要鬥cheap,就一於陪佢顛。
什麼時候買的?
三星期前
衣服類型?
短袖Tee
價錢?
US$ 5, 原價US$ 12.9.
牌子(如有)?
H&M
對衣服的評語?
這是他們的Organic Cotton系列。我都知H&M的質地麻麻,洗多幾次就變型,不過我是買來在家裡穿的,無所謂啦!那天我只找到這件中碼,離奇的大件,但又沒有細碼或加細碼,加上我又喜歡衫上的圖案,於是中碼也照買。
想看看其他cheap衫,請到讀食的網誌。
英倫玫瑰
Posted in 生活誌事 on 七月 20, 2009 | Leave a Comment »
八月號的Harper’s Bazaar封面,我看了很久, 覺得這個modol很美很自然。
翻開內頁,才知道是Kate Winslet.
難得她吊在紐約的半空也能擺出優雅的姿勢,真是專業。
訪問裡她說很多人覺得她瘦了,她答︰我從來都是這個身型。
是因為她拿了影后吧?真正成了名,別人看你便特別漂亮,現在沒有人說她肥,反而覺得她很性感,Lancôme還找她拍廣告。
Kate Winslet不再是 Titanic 和 Sense and Sensibility那天真女孩,三十四歲她自信、有型也優雅。這英倫玫瑰正好是最燦爛的時候,現在的她最迷人。
她也談到對自己外貌的看法︰
I’d rather be the woman they’re saying ’she’s looking older’ about than ’she’s looking stoned’
這份自信,真是可愛。
他日她老了,但我仍然想看她,因為我相信她不會逃避,以過份化妝來掩飾而令你害怕。
美麗真的發自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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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琦溫絲莉
晚上回家開信箱,早前在網上訂的Peak District & Derbyshire指南寄到來了。(住在英國或美國的話,旅遊局會免費寄給你。)
東尼看到問︰點解無端端會有本Derbyshire的書?
我︰因為佢知我想去咯!
東尼︰點解佢知道你想去?
我(心想你真係問得出口!)︰因為我話俾佢知咯!
東尼下班後有時會神志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