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很大很大,我錯誤把曼哈頓與之相比,以為只要懂得搭地鐵便可以周圍去,事實上,從姨姨家往任何著名景點,駕車要半小時以上。她的家離最近的地鐵站,走路要半小時。
西岸的陽光讓你不能睜開眼睛,不戴太陽眼鏡幾乎看不見東西,天空一片澄藍,高高瘦瘦的棕櫚樹成行成行,黑色樹影拉成一直線。
公路旁的山頭都是啡黃色,植物在強烈日照下變得枯燥,可是家家戶戶門前都種玫瑰,五顏六色欣欣向榮,姨姨家門前一蓬蓬的繡球花令人屏息。
我們天天踏出門口便跳上車,沒有機會在住宅區周圍走走看看,可惜。
回到紐約陰陰涼涼的,又懷念加州的陽光了。
Archive for the ‘穿州過省’ Category
LA – Day 1
Posted in 穿州過省 on 五月 24, 2009 | 1 Comment »
Arrived at Los Angeles yesterday. Visited Huntington Library today, beautiful house, rose garden like a dream, impressive library, lots of fun!
PM: swam with my aunt in the pool under sunshine, so enjoyable!
This place becomes my Twitter, HAHA!
把LA的行程踢給東尼計劃,他竟攪出一個密不透風的七日六夜︰Universal Studio, Hollywood, Beverly Hills, Getty Center, Malibu, LA Opera, Reagan Museum….還未計算與姨姨一家的聯誼時間。San Francisco, Las Vegas唔駛去了。
當東尼被Universal Studio網頁上的 “The Simpsons Ride” 吸引到忘哂形,我還在與Peak District的巴士時間表糾纏。這兩晚我都在做夢,夢見自己兩頭唔到岸,等不到巴士,拿著行李流落在灰濛濛的英倫山區。
“The Simpsons Ride” 屬於東尼,我屬意英倫宅第山水景色,我們在計劃不同類型的行程,但大家都對對方的旅遊計劃毫無興趣。不過,東尼註定要陪我行上壯觀的Stanage Edge,在Chatsworth的草地小憩,而我,我還未確定是否會陪他坐 “The Simpsons Ride”——我是超級細膽的人,不如我吃著雪糕在門口等吧?
兩星期後我們會去西岸洛杉磯探望四姨兼遊玩,留一星期。可是今早我卻在計劃六月中的英國Peak District & Derbyshire行程,完全當LA 冇到。
英國之行我們只得四天,今早就是在躊躇究竟在哪兒落腳,究竟是Sheffield還是Bakewell呢?我唯一確定想去的地方是Chatsworth House,其他的都毫無頭緒。Peak District的景點地形我也不熟,手上的資料又少,只有看看網友芸的遊記和德朵夫人的書《不列顛.旅人》,這其實不是一本旅遊指南,只能幫你Brainstorm一下,給你一點印像(那印像就是很美啊每一個地方都想去)。
後來讓我找到夏令時間Peak District當局會提供巴士服務,來往Sheffield和Peak District內著名景點,這可是我們這些不駕車人士的佳音,於是決定以Sheffield做基地。
有了基地,思緒也容易整理,想去的地方包括︰
1. Chatsworth House (三大原因︰2005年版的Pride and Prejudice, Georgiana, 第五任Duchess of Devonshire以及Mitford六姊妹中最小的妹妹Deborah Mitford, 第十二任Duchess of Devonshire)
2. Haddon Hall (純粹好奇想看中世紀建築,有說這是Jane Eyre裡Thornfield Hall的原型)
3. Hathersage (一個小村落, Charlotte Bronte創作 “Jane Eyre” 的靈感來自此地)
4. Stanage Edge (Keira Knightly站在崖上的P&P劇照一直是我的電腦桌布,東尼不止一次問︰你不是要站在崖邊然後要我幫你影相吧?ok, 我承認我根本沒有膽色扮型,但如果不是太遠我也想去瞧瞧。)
以四天(甚或可能只得三天半)來計,以上行程可能大貪了少少,不過旅行最快樂的時刻就是計劃行程的時候,那就讓我先快樂一下吧!
好了,不如現在想想去LA之餘要不要去Las Vegas或是Napa Valley?
昨天去了華盛頓看櫻花。去年我們本打算去京都看的,因為太遲決定,很多機位已滿,沒有去。今年,我們竟去了更遠的地方看。
紐約往華盛頓的火車車程大約三個半小時,我們不想住酒店,選擇即日來回。早上八時乘火車去,晚上九時返。可是昨晚返來時,火車在半路竟停了差不多一小時,本來三個半小時的車程變成五小時,回到家已經凌晨二時。
除去這回程延誤,整個旅程都很開心。前一天買了芝士和火腿,又在家焗了一條小方包,切了片,連果汁清水水果一同帶去野餐。昨天華盛頓天氣晴朗,遊人多,非常熱鬧。偶而一陣風吹來,櫻花花瓣滿天飛,吹得人一身粉紅,好像在夢境裡,到這時我才明白什麼叫如沐春風。
我想起小學時在音樂課學的日本櫻花民謠,譜上的中文歌詞是這樣的︰「櫻花開,櫻花開,櫻花美麗人人愛,滿園春色競豔麗……」東尼還記得有一句是「……多燦爛」。其實歌詞不是不好,只是「競豔麗」、「多燦爛」都不適合形容櫻花。櫻花是清幽淡雅,像樸素又高雅的女子,是低調安靜的。
我們又想起會考中文科一篇課文〈花潮〉。撇開它隱含的政治意識,文章中形容賞花的熱鬧情況真的很準確。可是香港除了人造的、每年一次的「花卉展覽」外,便是禮賓府一年一次的賞杜鵑開放日,但這些都不及〈花潮〉和華盛頓、日本賞櫻的盛況。試問學生沒有如此賞花經歷,又怎會體會到文章所言?記得那時讀這篇文,總覺得它過份經營,好像要賣弄什麼似的,甚至會想「有冇咁誇張呀?」最後只有死背爛背,考試過了關算數。十多年後我們有機會細味花潮盛況,回想那篇文,才明白作者一點也沒誇張,文中那些形容一點不假。
日本在1912年開始贈送櫻花樹給美國,以代表「友情」,自此每年春天櫻花盛放的季節,都吸引遊人來到華盛頓賞櫻。
在Philadelphia我們住B&B。早上九時我們摸到上門,女主人出來應門,然後一頭狗和一個兩三歲小男孩衝出來hello, hello.
別看這間B&B有華麗的Stained Glass Window(有上百年歷史),好像很高檔不近人情,其實這是溫暖無比的小屋子。
屋主有三個小孩,白天我們出外,晚上回來總見他們全屋跑。最小的那個男孩,完全不怕陌生人,總是在你面前走來走去,有時躲在一角整古做怪引我們注意,有時又對著我們講一些完全聽不懂的BB話。
屋主有頭狗,很乖,早餐時會靜靜的躺在我們腳下陪我們。屋主說它是狗醫生,以前常常到老人院探訪老人,所以你不摸它接近它,它會覺得很怪。住了三日,沒有聽過它吠過一聲,雖不能靠它看門口,不過它挺適合住在一家B&B。
我們離開的那個早上,與屋主兩夫婦道別,忽然女主人醒起什麼,叫我們等等,隨即喚大兒子出來,接著她從書櫃上拿出地球儀,請我們指出我們來自何方。我把手指放在Philadelphia,劃過美國、加拿大、太平洋,直指到香港,告訴他我們就是從這兒來的,從你這裡到我那裡要十五小時飛機。那男孩瞪大了眼,一臉不相信。
我的手指劃過地球儀時,心裡想著這間屋的小孩子真幸運,每天有來自世界不同地方的人客人,告訴他們這個世界有多大多闊,同時又培養他們的自信心,在陌生人前不害羞之餘也懂得禮貌和尊重別人。
B&B雖小,但小孩子的眼光與心胸卻一點也不狹窄。
美國夢
Posted in 此時此刻, 穿州過省 on 一月 20, 2009 | Leave a Comment »
昨天離開費城前,到了National Constitution Centre參觀。那兒有一個地方,讓人可以一嘗宣誓當總統的滋味。這個小女孩對著面前的電視,跟著畫面裡的大法官唸誓詞。天真,誠懇,認真,有一天她也可以當總統,只要她得到人民的支持,人民會把手上的一票投給她,這不是沒可能的事。在這裡,人人可選總統,也可當總統。
有關今天的一切,自有中外傳媒以煽情的、歌頌的、感情氾濫的文字寫出來。在這裡,照片說明一切。
費城故事
Posted in 歷歷在目, 穿州過省 on 一月 16, 2009 | Leave a Comment »
明天去費城三天兩夜,今天先看看費城的歷史。
英國人還沒有來到這片新大陸前,這兒已聚集以打獵為生的土著。1643年,瑞典人正式在這一帶定居,他們在費城附近的一個小島建立 “New Sweden”. 八年後,荷蘭人成功佔領此地,費城又成為了荷蘭的殖民地。
1664年英國人在紐約把荷蘭人趕走 (那是New York叫作New Amsterdam,英國人把名字改作New York,以紀念當時的 “Duke of York”),自此以後他們便全面控制這新大陸。1682年,William Penn首次來到費城。William Penn是Quaker教派成員,他們只靜靜的聚在一起崇拜,拒絕任何教條和神職人員,並主張平等和平。(Quaker與我們常吃的燕麥片是沒有任何關係,看來麥片公司只是利用Quaker的傳統裝扮來做宣傳。) 這個教派被當時英國的主流教會排斥,William Penn自然也無運行,不過他勝在家族有錢,可以讓他繼續發揮影響力。1682年,當時的英國國王King Charles II負債嚴重,William Penn的父親以一萬六千元與國王交換Maryland和New York之間的土地。同年十月,William Penn便乘坐大船 “Welcome” 來到費城,建立殖民地。Philadelphia這個名稱源自希臘文,有 “City of Brotherly Love” 的意思。
William Penn所信奉的Quaker是主張和平、非暴力,所以他來到這兒便和此地的土著建立友誼,大家和平並處。他繼而著手規劃此地,並劃定五個公眾休憩地方,到現在這些地方已成為費城的綠州。
William Penn雖是建立費城的人,但是他不久便返回英國,再也沒有回來。這時費城因為地理關係,迅速發展成進口港,貿易發展相當蓬勃。1723年Benjamin Franklin由波士頓來到費城,把費城變成文化中心,又成立了第一間醫院,成為費城著名的居民。
1776年,13個殖民地在費城宣佈獨立,費城也因而成為政治中心。直至十八世紀末期,費城己成為全美最大城市。
1830年,首都遷住華盛頓,費城的光芒開始減退,政治力量轉移他方,經濟方面,轉口港的地位也被紐約奪去,費城逐漸轉為工業城市,成為鋼鐵和布料中心。十九世紀後期南北戰爭刺激軍備需求,費城因而受惠,此時,他們開始基建工作,建立電力、交通等的設施。兩次大戰期間,費城仍能靠工業生存,不過二次大戰後,其工業地位又被其他美國城市奪去。
1950年代以後,費城進入黑暗時期,政治不穩、高失業率令這兒變成罪惡之都。六十年代以後種族衝突不斷,直至八十年代末期,費城社會才逐漸穩定下來。(這個可是電影 “Rocky” 的背景?)
現在的費城已成為商業城市,旅遊業也是主要經濟支柱。
這裡是美國立國的根源,也經歷過種種挑戰。負戴那麼多沉重的過去,不知會有什麼面貌?
在youtube找到 “Rocky Steps” 的片段。我沒有看過 “Rocky”,感受不深,不過東尼極希望來到這裡高舉雙手。好吧,反正我也要去Philadelphia Museum of Art,在門口讓你玩玩也無所謂啦!
首都
Posted in 歷歷在目, 穿州過省 on 十一月 24, 2008 | Leave a Comment »
在華盛頓沒有怎樣影相。第一天在酒店安頓好後已接近天黑,拍不到什麼好照片,只能到白宮後門外「到此一遊」。
貼上這張在欄杆間影的白宮照片,叫做留個紀錄吧!
第二天,東尼整天參加會議。我上午在National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下午在National Portrait Gallery,只有中午時間遠遠地拍幾張華盛頓紀念碑的照片,還沒有去過Reflecting Pool呢!
關於首都的選址,當時的美國人也有所爭辯,十三個州,每個都希望首都就在自己的州份內。好了,怎樣吧呢?不如乾脆畫一個地方出來,不屬於任何州份,獨立出來作為首都。於是他們選了馬利蘭州和弗吉尼亞州中間的地方,以當時的美國領土來說,那是 “middle of the country”。1790年,美國便在這兒建都,首都的規劃由第一任總統George Washington開始,因此以他的名字命名。
華盛頓的形狀像一個四方盒子,明顯是人工畫出來的區域,街道也整整齊齊,街名多以英文字母、數字、美國州名來命命,初看地圖會有點不習慣的,又1234,又ABCD,幸好街道不是太迂迴曲折,看真點還是有個譜的。
華盛頓的地鐵系統算不錯的了,一切都很整潔,也很方便,車廂裡還舖上地氈。不過每個地鐵站都幽幽暗暗,總是像照明不足,沒有裝飾,也很少廣告燈箱。起初我覺得怪異和冰冷,後來覺得地鐵站像防空洞。也許他們設計這地鐵時是冷戰時期,預計了發生戰爭的情況,堂堂首都,當然要有一個地下系統作緩衝。
我對華盛頓的印象很不錯,也許是因為這裡有很多博物館和公園,市容也很整潔,愛上這兒就是這樣簡單。